(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四)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凝练一流创新课题。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五)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六)组织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攻关方向并协调、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负责科技服务业工作。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七)牵头推进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政用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育与支持,承担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中原学者工作站服务与管理。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普知识培训机构的管理。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市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联系电话:3665595
·人事科(科技人才与科普科) 联系电话:3665508
·规划和政策法规与项目统筹科 联系电话:3665512
·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科 联系电话:3665515
·平台基地建设与基础研究科 联系电话:3665576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联系电话:3665519
·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系电话:3665517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联系电话:3665516
·科技合作与监督诚信科(安阳市外国专家局) 联系电话:3665520
办公地址:安阳市科技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372—3665595
传真号码:0372—366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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