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安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安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科〔2020〕67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四个一批”行动计划 加快建设新时代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意见》(安政〔2018〕15号)文件精神,完善创新体系建设,规范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豫科〔2019〕10号),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安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docx
链接:《安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安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