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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15:45:47 信息来源: 字体大小:


安科〔2023〕11号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财政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安阳市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政办〔2021〕62号)、《安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安科〔2022〕18号)和《安阳市市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财教〔2018〕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三类:一是科技重大专项。二是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三是技术创新引导专项。

(一)科技重大专项。

具体包括重大技术类专项、重大公益类专项、重大软科学专项三类。

重大技术类专项主要围绕我市经济竞争力的核心关键,突出产业化,政府主动布局,企业牵头主导,力争解决相关领域核心技术缺乏、关键装备部件依赖进口等卡脖子问题,突出产业化目标,引领带动产业转型发展,重点支持带动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龙头企业。

重大公益类专项主要聚焦我市重点民生科技、社会公益、公共安全以及基础学科、新兴产业的重大关键技术需求,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开展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重要支撑。

重大软科学类专项主要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复杂疑难的决策问题,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开展专项研究,集成科学家和社会的意见,为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提供系统的科学支撑依据。

(二)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

具体包括科技攻关、国际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科技开放合作四类。主要聚焦我市主导工业、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生命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社会公益性研究,从基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等公益性行业发展的科技问题,强化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增强项目针对性和实用性,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三)技术创新引导专项。

具体包括科技开放合作。主要为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等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企业提出需求,先期开展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鼓励事业单位协同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科技创新活动,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

二、资金支持

(一)科技重大专项。

重大技术类专项资金、重大公益类专项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不高于300万元。其中,重大技术类专项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1/3。重大软科学专项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不高于30万元。最终科技经费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二)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

科技攻关、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不高于10万元。软科学研究专项单个项目财政资金不高于3万元。

(三)技术创新引导专项。

科技开放合作专项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不高于10万元。

注:市城区:文峰区(高新区)、北关区、龙安区、示范区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承担;殷都区按(安政〔2020〕]8号)文件执行;省直管县:林州市、安阳县、滑县、内黄县、汤阴县由所在地财政承担。

专项资金的支付方式按照财政事权、财权划分执行。

三、申报条件

项目应严格按照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重大战略需求、安阳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发展、服务民生公益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复杂决策问题,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项目申请人已承担有市级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项目征集发布日逾期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上年度纳入研发费用统计范围但研发费用统计为零的规上企业和高校、医疗机构、事业单位等不得申报。

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

(一)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条件。

重大技术类专项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技术政策,符合年度重点支持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能实现核心关键技术突破,技术水平处于国内、省内先进以上。

2.项目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能够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快速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或者在民生公益领域开展应用示范。

3.项目应依托国家、省、市重大建设工程或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能够解决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难题,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鼓励与我市科技创新研究院联合申报,鼓励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等社会多元化投资。

5.在安阳市范围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研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业。

6.建有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研发平台或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7.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能够保证项目配套资金、设施的落实。

8.企业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9.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安阳)黑名单。

重大公益专项专项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是安阳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

  2.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能实现突破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为产业结构调整、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项目产业化前景良好,项目实施内容具体明确,绩效目标设置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4.建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鼓励产学研合作,支持联合市级及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优势企业申报。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大于58周岁。

重大软科学专项专项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是安阳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决策参考或咨询服务,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事业单位。

2.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

3.项目负责人应为管理7级及以上或高级职称,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软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承担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凡前期承担上年度有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承担新的研究项目。

5.重大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项目实施期间,合同内容不做变更,因故需要调整的,须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二)重点研发与推广和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安阳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其中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主持人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必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合作单位应为境外依法建立/注册的大学、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且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平,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有良好合作基础,申报时双方应签署科技研发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应为与申报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有效协议;合作方签约人应为国外创新团队的负责人(国外创新团队指依托国外大学、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建立的科研团队或科研机构),协议书要明确合作双方各自对所申报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事宜;所申报项目组成人员中应包括合作方人员申报单位需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中英文对照的科技研发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应为项目承担人或所在科研团队负责人与国外创新团队负责人签署,中方单位由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其协议真实性,外方单位无签署方公章的,需出具协议签署人与签署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合作协议应涵盖国合项目申报的内容,协议有效期应覆盖项目实施期。

2.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注重项目质量,注意信息回避。2023年,将继续实行网络评审方式对项目评审,评审系统按领域自动进行项目分组,项目领域请慎重选择。网络评审结果将是立项项目重要依据,请注重申请书填报质量。对填报相关信息不准,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3.申报单位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承担一个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在符合评审条件下,根据申报时间只安排第一个项目参加评审。

4.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最终支持项目中35岁及以下人员比例原则上要达到30%以上。

5.重点研发与推广和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开放合作)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预算明细,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单位负责审核真实性,项目单位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6.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申报的项目需经单位内部公示,并在公示后报送佐证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单位严格把关推荐。

(二)科技重大专项需提供材料。

1.重大技术类专项和重大公益类专项申报项目必须提供项目申报书,专项查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计报告、研发会计科目和研发支出辅助账、单位信用查询证明(网页截图)、单位信用承诺证明等附件,待评审通过后按上述顺序书籍式装订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局规划科。

2.重大软科学类专项申报项目应围绕安阳市主要复杂决策问题,要求以创新性、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安阳实际,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组建项目组联合申报,合作研究。待评审通过后提供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支持和佐证材料装订一式五份报送科技局规划科。

项目研究报告应涉及主要研究内容、现状分析、主要难点、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实证及调研的文字篇幅应占总篇幅的50%以上。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2022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8000字,并包含调研记录及不低于500字的内容摘要。

项目研究报告在提交前需完成文稿查重检测,以使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为准,全文重复率应在30%以下,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项目承担单位对外出版、发表和宣传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等),应标注2023年安阳市重大软科学项目字样,并附加项目编号。

五、组织方式

  (一)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申报。

  (二)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六、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申请个人账号登录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h.aysti.net:8082/)填写项目申报书。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二)审核推荐。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审核推荐项目,并按时间要求提交至市科技局。

七、填报时间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3月18:00至4月25日18:00,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做好本单位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申报个人提前做好项目申报材相关准备工作;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4月30日1800。

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市科技局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因限时申报,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八、申报事项咨询

(一)项目指南咨询

规划科:王海波、华灿星  3665512;

高新科:魏作强、刘    3665515;

成果科:陶  剑、张小续  3665517;

农社科:赵昌领、王泽洋  3665516;

合作科:乔卫杰、马韵凯  3665520;

(二)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信息所:雷文利 5961963;

(三)申报工作咨询

1.科技局规划科:王海波、华灿星3665512;

2.财政局科技与企业科:宋磊 5109179;

 

附件1: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2: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和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3:软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x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安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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