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3 10:06:19 信息来源: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

1.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在豫企业;

2.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已备案省新型研发机构)。

(二)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

1. 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1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技术合同;

2. 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0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技术合同。

二、相关要求

1.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年8月8日8:00-2022年9月5日18:00(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关闭)。

2.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9812:00前报市科技局成果406室,逾期不再受理。

3.材料电子文档、《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文档材料须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联系方式陶 剑 周 鹭  3665517

电子邮箱:aykjjcgk@163.com

附件:《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20228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