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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十三届安阳市委员会五次会议 第405号提案的答复

戴红旗委员:

您提出的第405号“关于发挥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重点实验室的带动作用,为洹泉涌流集聚的科技人员提供用武之地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发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公共服务作用、对外开放科研资源和人才资源等建议,对我们该项工作的开展、改进及推动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是一项非常好的提案

我们关于平台建设方面工作做简要汇报

一、建立了全市综合性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由于我市科技资源稀缺并且分散,无法发挥集中优势,在引进人才及对外技术合作方面缺少一个综合性的机构进行对接、承接。鉴于此,2021年10月,市委市政府研究成立了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性质的科技创新研究院,把事业单位的稳定身份和新型研发机构灵活的薪酬体制、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两类机构的优势,建立服务安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对外科技合作平台。

科创院本部为市政府设立的不纳入编制管理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本部下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离岸创新中心、科技大市场等平台,各个平台企业化运营,各司其职、自负盈亏。分配体制按照员工身份区别,事业编制人员领取事业单位工资专项人才编制人员既有事业编制人员各项待遇,又可以根据国家有关科技人员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分配政策,享受相关优厚待遇企业性质的员工按照市场水平实行按劳分配既能保证机构的稳定性,也保证对人才的吸引力,具有灵活性。科创院的设立能有效平衡“洹泉涌流”引进人才的归属问题和经济利益。

二、建设了对接京津冀科创资源的离岸创新中心

今年3月29日,市政府与启迪科技服务集团签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指定市科技创新研究院、高新区管委会和启迪科技服务集团联合建设运营启迪(安阳)科创中心和安阳(北京)离岸创新中心。市科技创新研究院、高新区管委会和启迪科技服务集团签定合作协议成立运营公司,平行运营启迪(安阳)科创中心和安阳(北京)离岸创新中心,形成互相连通的双中心模式,以对接创新需求为核心,推动技术交易、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引进、项目孵化及落地,促进各类创新要素的供需对接,打造北京为中心、清华大学为重点、辐射环渤海地区的离岸创新源。双中心分工明确、无缝对接、双向发展、形成合力,服务安阳市存量产业科技创新、结构调整及动力转换。

截至目前,安阳(北京)离岸创新中心(位于清华科技园学研大厦1楼和8楼),面积共计514.13平方米,已具备办公条件。启迪(安阳)科创中心办公地址位于高新区火炬园,在5G产业园预留1.7万平方米的物理空间用于产业项目落地。双中心已解决我市技术需求1项;已签约项目8项,涉及4家企业;有意向签约项目15项,涉及3家企业;已找到技术对接项目6项,涉及6家企业;有对接意向项目116项,涉及企业110家。为了展示双中心的工作成果,宣传双中心运营机制,引领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拟于近期举办“启创安阳·2022” 启迪(安阳)科创中心、安阳(北京)离岸创新中心双中心正式启动运营暨企业技术需求对接活动。

三、在政策方面加大了对平台建设、考核的奖励力度

2021年,市委市政府联合成立科技创新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建设新时代区域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全省市、县(市、区)两级成立了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县(市、区)联动推动创新工作。尤其是根据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金十条”,加大对创新主体的财政支持引导力度。对认定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产业创新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研发平台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研发平台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今年新增了对省、市研发平台考核的奖励,对市级研发平台每2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优秀的奖励10万元,良好的奖励5万,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取消其平台称号。评价内容包括研发平台研发条件与能力、团队规模与层次、研发产出与运行成效、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整体建设情况,促进研发平台不断进行技术攻关。其中,为吸引、集聚高端优秀人才,发挥科研人员价值,鼓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通过公开招聘、项目合作等方式外聘科研人员;为实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科研集聚辐射效应,鼓励各研发平台之间、企业之间加强技术交流合作。

四、推进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服务

为了更好地使我市科技创新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加快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市科技局即将出台促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实施方案。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企业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及科学设施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必须纳入市共享平台管理。财政对管理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绩效进行奖补及对用户单位使用科研设施和仪器服务支出进行补贴,单个单位奖补总额最高10万元。

五、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为了更好地发挥出研发机构的市场属性,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大力促进大型企业研发平台法人化。通过法人化,能够更好地利用市场手段完善平台的激励和利益分配机制,更好地吸引高层次人才加入。对备案的省级、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按上年度非财政支出的研发经费20%,最高给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50万元补助。通过绩效考评并获得资金支持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1奖励,最高100万元。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政策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面向经济主战场,充分展示体制新、机制活、潜力大、成果转化快的特点,成为我市极具特色的科研平台。

以上是我市目前在平台建设方面的相关情况,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重点。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工作落实,在此也希望您继续关注此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批评和建议!

此复。

                       2022年7月12日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平台科

联系电话:3665576

  人:杨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