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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洹泉涌流”人才聚集计划柔性引进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打造“洹泉涌流”人才聚集计划升级版的意见》的通知(安人才﹝20214号)中要求“市科技局牵头制定我市柔性引进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我局起草了《“洹泉涌流”人才聚集计划柔性引进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市人才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依据及参考

主要参考了《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持办法》豫人才〔20175温州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中山市《关于加强柔性引才工作的通知》和厦门市《关于实施柔性引进人才激励支持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内容。

三、主要内容

共分十二条。主要包括:柔性引进人才定义、柔性引进人才对象、优惠政策、服务保障程序、经费来源、工作展开和督导考核等。

定义柔性引进人才是指国籍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约,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适应市场经济和人才社会化发展要求的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契约管理不在安阳本地工作人才。 

柔性引的对象主要考了《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持办法》豫人才〔20175)文件中明确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三类人才,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又增加了梓乡高层次人才。

优惠政策。一是柔性引才的人才在前期对接过程中,由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提供食宿、车辆保障等服务。二是顶尖人才,报销来对接工作产生的差旅费,每人每次不超过2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予以保障。其他高层次人才利用节假日等时间来开展项目合作或通过远程形式提供技术(设计)指导,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综合补贴。三是科研资助。与安阳市本地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发项目,符合安阳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经评审通过后可优先获得支持;以团队形式和用人单位联合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可按照我市有关政策申请支持;对有突出社会和经济价值的项目可申请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特殊支持。

服务保障程序。采取“预约制”,凡符合条件的专家来安阳市前先由被服务单位提前通过电话或网络向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进行预约,并提供能够证明专家本人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即可启动保障程序。

经费来源。一是在前期对接过程中的交通及食宿补贴经费,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由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二是对接成功后,柔性引进人才的劳务报酬、工作生活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市场规则予以保障。柔性引进人才所得报酬在安阳市交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市级及以下地方留成部分50%用于奖励引进人才的单位,由受益财政负担。

三是科研经费从市、县、区科技项目经费中安排。

工作开展。按照分行业、分部门集中开展活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结合我市产业状况和经济发展特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每年定期组织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开展高层论坛。

督导考核。组织部门每年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专家库建设、柔性引进人才数质量、开展活动、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柔性引进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暂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