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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开始 鼓励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组团”

发布时间:2021-11-05 09:34:18 信息来源: 新华网河南频道 字体大小: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对重大科技专项给予“真金白银”实实在在的支持。昨日,记者获悉,省科技厅、财政厅共同印发的《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提出,重大科技专项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企业申报项目 要有实际研发活动

  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河南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011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近3年内承担的省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11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至20211031日逾期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不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支持校企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

  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支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探索推行“赛马”“项目专员”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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